北京邮票交易中心
【20230225号】
关于再次督促邮币藏品提货及收取仓储保管费的通知
尊敬的交易用户:
根据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的政策精神以及本中心交易规则和本中2022年7月11日发布的公告:自2022年8月1日起开始向未申请提货的用户收取仓储保管费,仓储费征收标准已经公示,用户可通过电话或邮件预约申请提货或者缴纳仓储保管费。届时未提货也不缴纳仓储保管费的会员,将由其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与后果。
请广大会员知悉并相互转告。
如有疑问,可拨打“010-64412381”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6:30 )
特此公告
北京邮票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