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白银的推销电话、广告层出不穷,对方往往宣称现货白银投资可以让你足不出户就日进斗金。对此您是否心动?前段时间,苏州的王先生就做了这样一笔投资,可没想到30万元短短7天就缩水了一半。
建筑包工头王先生平时奔波于各工地间,赚了些钱却无暇考虑理财投资。一天,王先生无意中在广播中听到一则广告,宣传炒白银成本小、利润高、赚钱快,他十分动心,根据广告中告知的方式发送短信到了指定号码。当日,他就接到了自称某贵金属投资公司总经理的电话,极力推销炒白银的高获益率。想到自己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的,赚钱不易,王先生决定试试这个轻松的赚钱方法。
在某贵金属投资公司的指导下,王先生在某交易中心平台上开设账户炒卖白银,在注册时选定某商品经营公司作为交易对手,并与该公司签订客户协议书。今年1月7日,王先生激活账号后入金5万元,根据某贵金属投资公司“金牌分析师”的指导进行操作,当天就盈利了3百元。
随后几天,王先生的交易均盈利,他见势追加投资,先后共投入30万元。可之后就再没赚过钱,到1月14日,7个交易日内,王先生就亏损了13万余元。对其亏损,某贵金属投资公司只解释是大盘震荡所致的正常现象。
王先生认为,这种白银买卖方式是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将某贵金属投资公司、某交易中心及某商品经营公司告上吴中法院,要求三者共同赔偿其亏损。
吴中法院审理查明,某交易中心是现货(含贵金属)交易平台,某商品经营公司是某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某贵金属投资公司接受某商品经营公司委托为其介绍白银买卖客户。案涉交易中,王先生进行的交易操作界面中无实物交割的选项,双方交易采取T+0交易模式,同时以小博大,保证金只需要3%,杠杆比例可达33.3倍(简单而言,即3元可以当做100元来用,若盈利能放大33.3倍,亏损也放大同样的倍数,风险较大)。此外,该交易中心的风险提示中称:根据亏损的程度,客户必须随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将被强行平仓。王先生以预付保证金方式进行白银买卖,某商品经营公司并不需要向王先生交付白银实物,并可以通过后续买入或卖出免除其实物交付的义务。交易双方向某交易中心交手续费,王先生亏损资金最终结算至某商品经营公司。
法院认为,王先生与某商品经营公司相互买入卖出,并不实际交付,王先生盈利即某商品经营公司亏损,王先生亏损即某商品经营公司盈利,交易模式不符合现货交易的一般特点,有“对赌”之嫌。经法院组织调解,某商品经营公司返还王先生10万元。
法官提醒:炒贵金属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投资者要树立理智的心态,进入一个投资领域,一定要在了解这个领域的前提下,看清其中风险,不要听信高额回报就跳进去。缺乏金融专业知识的投资者,最好选择稳健型理财产品,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我国对贵金属投资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对于交易平台设定了较高门槛及严格的审批制度。目前,各类贵金属投资公司及交易平台“遍地开花”,大家应审慎甄别。(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