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群里演双簧,有人扮“老师”分析黄金走势,有人扮客户从旁吹捧。就这样,98名被害人被骗走近千万元。昨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检方指控20名被告人犯诈骗罪。
这20名被告人多数都是80后和90后。据检方指控,2013年4月,周某平(另案处理)带领晏某成(另案处理)及被告人林某某、叶某、龚某、邓某某等人,在广州市白云区借用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从事招揽客户进行网上黄金现货交易的诈骗活动。
2014年7月,周某平在白云区成立广东某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2014年11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本案被告人林某某,股东变更为黄某青、晏某成及上述本案四名被告人。指控称,4被告人在明知公司不具备从事代理非实物黄金交易业务资格的情况下,要求公司团队经理、业务员以虚构身份、夸大黄金投资回报等方式诱骗客户到该公司的平台进行虚假的现货黄金投资交易,且通过虚拟平台的注资端口将客户的资金流入由周某平控制的两个私人账户内。
根据指控,他们作案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先是业务员用伪装身份进入投资理财等QQ聊天群,选好目标后将对方加为好友聊天,借机给对方发送虚假的投资盈利信息,谎称自己炒黄金赚钱。
当客户有投资意向时,业务员即将该客户“踢单”给团队经理充当的“经纪人”或“业务顾问”,由其引导让对方下载模拟交易软件,结合聊天室的“喊单”情况,进行模拟操作。
林某某和叶某则在聊天群里“喊单”,分析现货黄金走势,诱骗客户投资,业务员及团队经理再当“托”,营造投资现货黄金容易赚钱的假象。当客户交易时,网站通过风控措施控制交易,赚取客户的损失,最终达到诈骗目的。
指控称,通过上述手段,该团伙诈骗了全国各地98名被害人的资金,共计956万余元。检方认为,被告的行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指控,林某某辩称,他是在被逮捕后才知道自己是鑫梦公司的股东之一。他说,周某某之前曾让他签过一份空白文件,他并不知道那是股权转让书。
林某某辩称,自己是去年11月才担任招商部总监,且只是挂名,并没有实际开展市场推广业务。他的工作只是将周某平发给自己的黄金价格消息转发给客户;他虽然没有询问过来源,但曾经查过国际黄金价格,跟他们平台上的价格差不多,所以他并不知道消息是虚假的。
被告人叶某也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鑫梦公司股东的,没有拿过分红,只拿5000元的基础工资和提成。他在聊天群发送的内容都是按照周某平给的内容发送的。由于被告人人数众多,该案还将继续开庭。(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