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1月3日转发省金融办关于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交易场所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福建省金融办牵头制定了《福建省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并将进行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的全面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对象包括福建省各类交易场所,其中重点检查贵金属类、原油类和文化产权及艺术品类,以及投诉举报和媒体负面报道较多的其他交易场所。
本次福建省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工作分几个步骤和安排:
(1)成立联合检查组;
(2)组织自查 2.1、交易场所自查,2.2,及时上报自查情况;
(3)确定现场检查对象;
(4)实施现场检查;
(5)督促整改;
(6)风险处置。
(交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