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确山县检察院依法批捕了一个利用假银元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团伙中的5人分工明确,涉案金额更是高达70多万元。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涉嫌构成诈骗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4年3月中旬的一天,河南省确山县公安局接到受害人胡某的报案后,迅速展开了侦查;3月24日,确山县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将诈骗嫌疑人彭某、彭某某、张某在陕西省西安市抓获;4月30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3人依法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追捕田某、楚某。不久,楚某被抓获;5月27日,确山县检察院对田某作出批捕决定;2015年6月11日,田某被确山县检察院批捕。
据负责办理此案的确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苏建召介绍,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田某扮演“山东人”收银元,彭某扮演“有出息的人”,彭某某扮演卖银元的村民“傻子”;骗取钱财后,楚某、张某负责驾驶轿车接应,迅速逃离现场。彭某等人用这样的诈骗手段,先后在山东菏泽、山西大同、陕西西安市附近的区县以及河南省临颍县、鄢陵县等地疯狂作案,涉案金额达70多万元。
原籍河南省周口市的彭某和陕西省的田某原来是以开“摩的”为生,虽说挣钱不多但也能维持家用。闲来无事,两人喜欢在一起研究如何脱离“撑不着,饿不死”的境况。
2013年6月,他们二人在一块聊起了过去电视上播出的用假银元诈骗的故事,聊着聊着他俩便萌发了用这种诈骗手法来“挣钱”的念头。自认为“聪明绝顶”的彭某嫌电视上播出的诈骗手法不高明,于是他花了两天时间重新编写了“诈骗剧本”,还叫来其他几个朋友彭某某、楚某和张某共同演练。
在演练过程中,彭某不断对“角色”的表情、语言进行修改和完善,经过数次“排练”,直到大家的“演技”都已经天衣无缝了,才开始出去物色“群众演员”。
2月25日上午,自称“山东人”的田某在信阳市明港镇钢厂对面的一个胡同里租了一辆红色带棚子的三轮出租车,告诉车主要到确山县李新店镇夏湾村收购银元。
田某让胡某在离村子很远的地方停车后,自己打电话给夏湾村一名“有出息的人”,问他们村有没有银元,“有出息的人”说他们村的“傻子”手中有银元。田某就请“有出息的人”和胡某帮他收购银元。
“有出息的人”说不知道银元的真假,与胡某相约从“傻子”手中花200元买了一块银元,拿给田某看。田某用“仪器”检查后说是“真的”,就付给“有出息的人”和胡某300元钱。一块银元不离地盘转转手就能赚100元,这样的买卖真划算!“有出息的人”对胡某说“傻子”手中还有很多银元,这样的好生意不能错过。
目睹100元差价的诱惑,胡某经不住“有出息的人”的鼓动,便给家人打电话进行筹钱。“有出息的人”还说买卖银元是犯法,提醒胡某要保密,不能和他人说借钱是买银元的。在胡某开着三轮出租车返回明港镇的家中拿钱时,“有出息的人”借口要看着“山东人”留了下来。
在胡某取到钱款后,“有出息的人”又打来电话称“山东人”等急了,催促胡某赶紧回来。胡某接着“有出息的人”一起找到“傻子”,花了1.5万元买下75块银元。这时,“有出息的人”让胡某将买到的银元找“山东人”卖掉,再回来给他一点中介费。胡某刚走,过来一辆轿车,接到“有出息的人”和“傻子”后迅速消失了。结果,胡某没有找到“山东人”,再联系“有出息的人”和“傻子”时,他们也都关机了。这时,胡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不久,彭某等5人又开着张某的轿车从固墙镇出发到漯河市临颍县城,在县城南街村西南找了一个村庄,在临颍县城北边的一个十字路口,田某又挑了一个目标,还是一个开红色带棚子的三轮摩托车的50多岁老汉。田某上车后,彭某他们四人开着轿车跟着,到了目标村后,还是使用上述套路骗取了那个人的信任后,那个人回去借了5万元钱,过来以后,以每块200元的价格,买走了250块假银元。骗钱成功后,每人分账8000元,剩下1万元留下开支。
据彭某交代,他们5人每次作案时,使用的都是一个套路,之所以那样,主要是怕一改套路,中间人说话说的不对,会被受害人识破,就骗不成钱了。就这样,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假银元诈骗,行骗足迹遍及4省市,涉案金额70多万元。(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