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票交易中心
【20260601号】
关于藏品拍卖的公告
尊敬的交易用户:
根据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的政策精神以及本中心交易规则和2022年7月11日发布的公告:自2022年8月1日起开始向未申请提货的用户收取仓储保管费,并已经公示仓储费征收标准。公示发布以来,广大会员纷纷响应,积极办理提货离场。截止目前仍有部分会员不提货也不缴纳仓储保管费,至今为止累计欠缴我中心仓储保管及各项费用已达四年时间。我中心依据交易规则和相关约定已经在官网十数次公告反复催促这部分违约会员履行付款义务,立即支付全部欠缴费用和相应违约金,并立即申请安排提货离场事宜。
现我中心正式通知违约会员解除合同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与后果,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发生效力。同时,依照法律法规,我中心有权留置违约会员储存保管在我中心仓库的全部货物,违约方若未在本公告发布的两个月(60个自然日)的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全部债务,我中心有权依法委托第三方拍卖机构对留置货物进行公开拍卖,所得价款将优先用于清偿违约会员所欠的仓储费、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如有剩余,我中心将返还;如有不足,我中心将继续追偿!
请广大会员知悉并相互转告。
如有疑问,可拨打“010-64412381”进行咨询(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6:30 )
特此公告
北京邮票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5日